近日,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对近年发生的4起船舶油污事故中的7家索赔单位赔偿人民币1042万元。本次会议还通过了油污基金《索赔指南》和《理赔导则》等文件的修订内容。
据悉,本年度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为2014年发生在福建福州水域的“安娜”轮事故,2家参与“安娜”轮倾覆溢油应急清污的单位产生了大额清污费用,但无法从肇事方及其保险人处获得足额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认定由油污基金补偿2家清污单位约865万元。
此案是油污基金运作以来索赔金额最高、索赔人数最多、法律关系最为复杂的案件,案件首次出现养殖损失的群体赔付,将惠及约300名养殖户。这也为近年来不断增加的由船舶油污事故导致的海产养殖损失索赔提供示范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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