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在《关于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201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明确表示,已形成《广东省港口资源整合方案》(稿)。
复函表示,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经多次征求部门和地市意见,并向省领导汇报,形成了《广东省港口资源整合方案》(稿)。整合方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为主的原则,提出以广州港集团、深圳港口集团(深圳市内部整合组建)为两大主体,分区域整合沿海14市及佛山市范围内的省属、市属国有港口资产。
函件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广东省基本形成了以广州港、深圳港、珠海港、汕头港、湛江港五大沿海主要港口和佛山港、肇庆港两大内河主要港口为龙头,辐射华南、西南,面向全球的港口发展格局。截至2017年底,全省港口共有生产性泊位2715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309个,约占全国1/8,居全国第二。
2017年全省港口货物吞吐量19.8亿吨,居全国第二,集装箱吞吐量6627万TEU,居全国第一,在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同时,在“一城一港”的建设模式下,区域港口也出现了同质化竞争激烈、公共资源配置不优等问题,港口大而不强,现代港口物流、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较为缓慢。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认为,政协提出从战略高度推动我省港口经济发展,促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的提案,对于广东省切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广东省自贸区发展,进一步提升广东省港口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港口群,打造世界级港口航运集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目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在结合广州市与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市前期协商工作情况,对整合方案作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后尽快上报广东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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