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关于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渔业发展用途)立项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8年5月22日至5月28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海洋与渔业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骆军宁,电话:020-84109575
附件: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渔业发展用途)项目立项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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