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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渔船捕捞许可证办理相关咨询
时间:2017-05-10 来源:本网 作者:厅办公室 分享到:

?????? 标题: 关于渔船捕捞许可证办理相关咨询
?????? 内容: 几年前丢失的捕捞许可等相关证件如今是否能重新补办?若可以的话需要去哪里补办 需要带什么证件?
?????? 回复: 您好!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的,须向渔业捕捞许可证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渔业捕捞许可证:(一)渔业捕捞许可证损毁无法使用;(二)渔业捕捞许可证丢失。
渔业捕捞许可证丢失的,持证人须在一个月内原发证机关报告遗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由发证机关在有关媒体公告原渔业捕捞许可证作废后,方可补发新证。媒体公告费由持证人承担。具体情况可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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