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是否能更新内容
内容:您好!已办理的驯养(黄喉拟水龟)的许可证,数量增加,是否可以重新许可证副本上的驯养数量?
来信时间:2018-05-22
答复时间:2018-05-29
回复:您好!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或以前的《驯养繁殖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养殖繁育档案和统计制度。如果是正常的养殖、孵化、死亡、引进、销售(需取得许可)等情况,及时做好档案登记备查(最好有影像、照片等资料),到规定时间再换证即可。如果是发生大量引进、疫病异常死亡、引进新的品种等情况,应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并申请特许证变更。如把握不准,也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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