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粤海渔复〔2018〕237号
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刘艳文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整合空间规划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2017年10月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提出构建“一线管控、两域对接,三生协调、生态优先,多规融合、湾区发展”的海岸带保护与利用总体格局,实施“一张图”管控。规划综合协调海域与陆域功能对接,对海洋优化开发区域,调整相邻陆域优化产业和人口布局;对海洋重点开发区域,合理安排相接陆域的临港工业、物流和城镇等开发空间,带动陆域产业发展;海洋限制开发区域,相应陆域禁止开展对海洋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开发活动;对海洋禁止开发区域,协同建立陆海自然保护区,禁止相近陆域发展工业。以湾区为单元,按照区位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统筹珠三角和粤东、粤西两翼的协调发展,提升湾区发展水平,明确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生态保障要求,构建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新格局。
推动粤东、珠三角和粤西地区布局建设若干个海岸带综合示范区,在“多规融合”、海洋生态修复、陆源污染防控、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区域集约节约用海等方面突出特色示范,实现以生态空间支撑发展空间,提升海岸带综合治理能力。推动在湛江市廉江市开展市、县级海洋空间规划试点,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生物资源保护线和生物资源利用空间、围填海控制线和建设用海空间,整合各部门空间管控信息,绘制空间规划地图,制定“多规合一”的市、县空间性试点规划。
推动制定《广东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健全海岸带地区功能管控的法律法规,统一协调海岸带地区的空间规划、管控。
专此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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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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