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海洋与渔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保证领导班子议事的规范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管理局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党支部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三条? 管理局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管理局在职在岗的正科以上干部和支委成员为党政联席会议成员。按议题可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要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实行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会议主持人应带头发扬民主,实施正确集中,执行末位表态制。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重大事项决策。
(一)上级的重大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管理局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及重大任务部署。
(三)管理局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四)管理局的重大改革措施。
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与使用。
(一)管理局干部调整和配备、人员招录和管理、员工工资与福利待遇的发放与调整。
(二)管理局人才的培训、培养、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等有关事项。
第七条? 重要项目安排。
(一)管理局基本建设项目方案、大型设备购置。
(二)重要项目实施及进行过程中需要协调、调整和监管事项。
第八条? 大额资金使用。
(一)管理局年度财务资金预算。
(二)1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的安排与使用(含10万元)。
第九条? 其他需要管理局党政班子讨论研究的工作 .
第三章? 议题确定
第十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党政联席会议的其他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事先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做好会议准备工作,除临时召集外,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1至2天送达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十二条? 凡未经会前审定的议题且非突发重大事件需要临时议定的,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的范围。
第四章? 会议召开
第十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应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一次。遇有重大事项需要讨论的,可临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第十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由行政负责人或党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第十五条? 党政联席会议一般应在2/3以上人员到会时才能召开。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向会议召集人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第十六条?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凡涉及到与参会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职务聘用、职称晋升和奖惩等问题时,相关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必须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五章? 议事程序
第十八条? 党政联席会议应一事一议,讨论前先听取议题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成员根据说明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并作出会议决定,但不能将个人意见强加于其他成员。
第十九条?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由出席会议的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必要时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第二十条? 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召集人向其转告本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
第二十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需要保密的内容和决定的形成过程必须严格保密,违者要追究责任。
第六章? 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应坚决贯彻执行,全体会议成员应按照分工认真组织落实。
第二十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应传达到本单位全体成员,必要时应及时向省局领导汇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省海洋与渔业局所属的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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