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新闻办12日正式发布《2017年广东省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下称《环境公报》)和《2017年广东省海洋灾害公报》(下称《灾害公报》)。
《环境公报》显示,2017年,广东全省海洋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全年近岸海域水质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为81.5%,海洋生物多样性基本稳定,陆源排污压力依然较大。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方面,2017年在近岸海域共布设225个水质监测站位,冬季、春季、夏季和秋季开展海水质量监测。全省近岸海域海水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为81.5%。冬季、春季、夏季和秋季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分别为7.8%、6.8%、10.4% 和8.4%,主要分布在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局部海域。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海洋生物多样性方面,近岸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保护区和海洋公园生态状况基本稳定。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珊瑚覆盖率、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南澎列岛海洋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豚目击频次、特呈岛国家级海洋公园红树平均高度和平均密度、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上岸产卵海龟数量较2016年均有所升高。海陵岛国家级海洋公园和雷州乌石国家级海洋公园沙滩面积保持稳定。粤东、粤西、珠江口和北部湾等沿海四大渔场平均渔获率为391.1kg/h,较2016年提高18.4%。
主要入海污染源方面,实施监测的73个代表性入海排污口中有21个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超标率(超标排放的入海排污口数量占实施监测的入海排污口数量的比例)为28.8%,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珠江、榕江、练江、深圳河、黄冈河等主要入海河流径流携带入海的化学需氧量、石油类、营养盐、重金属和砷等污染物共347.61万吨。
海洋功能区环境方面,广东5个海水增养殖区综合环境质量等级为优良或较好,水质状况和沉积物质量总体满足海水增养殖区功能的要求。6个海水浴场健康指数均达到优、良水平。1个重点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状况指数为优良。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广东全省建成人工鱼礁50座,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达到8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大力实施海洋生态修复整治工程,5个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海湾建设试点工程取得良好成效。
《灾害公报》显示,2017年,广东省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居全国首位。各类海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10亿元,其中风暴潮灾害是造成损失最严重的灾害,灾害损失超过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的99%。
2017年,广东省海域共发生风暴潮过程7次,造成全省直接经济损失53.61亿元,受灾人口171.46万人;水产养殖受灾面积24.42千公顷;损毁海岸工程776千米;损坏船只358艘。其中“天鸽”台风风暴潮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1.54亿元,约占风暴潮灾害全年直接经济损失总额的96%。
全年共发现赤潮10次,累计面积约为1017平方公里,为2006年以来累计面积最多的年份。其中,发生在茂名市水东湾附近海域的赤潮发生面积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累计面积495平方千米,持续发生18天。
2017年,广东省沿海海平面比2016年上升10毫米,比常年(1993-2011年的平均海平面)高102毫米。部分地市发生咸潮入侵,以及存在海岸侵蚀、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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