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岛西南侧海岸景观综合整治项目海域使用申请予以公示:
? ??1、该项目用海申请单位是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用海位置位于我市虎门镇威远岛西南侧,用海面积为1.442公顷,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使用方式为透水构筑物。
? ??2、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该项目用海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 ??3、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公示10天
? ??4、受理单位: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
? ? 5、使用海域的界址四至坐标(WGS-84坐标系(纬度/经度)):
? ??22°47′47.35″N ?113°37′43.02″E;
? ??22°47′46.01″N 113°37′42.50″E;
? ??22°47′42.69″N 113°37′45.01″E;
? ??22°47′44.25″N 113°37′49.99″E。
? ? 6、联系方式: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七楼 ;邮编523001 ;联系人:李锦荣; 联系电话:0769-22832713;传真:0769-22832713 ;E—mail: pc@dg.gov.cn。
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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