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个人如何获得海域使用权?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法律对获得海域使用权作了具体的审批审核规定。根据《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三章中第十五条“海域使用申请实行分级审批。填海五十公顷以下、围海一百公顷以下和关系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用海,由省人民政府审批。一百公顷以上、七百公顷以下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项目用海,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批。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项目用海,除依法规定应报国务院批准的外,由县级和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审批;跨行政区域的项目用海,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当地七百公顷以下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养殖用海,由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具体审批流程请咨询所在地的县级海洋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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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我看到其他省市在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时都有固定的 《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而我省目前没有找到,不知是否有统一模版提供大家下载填写?
????????回复:根据国家2015年3月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海域使用权抵押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目前我省已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局,统一登记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将由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门一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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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我同时持有几个相邻海域的海域使用权证,请问可以合并为一本使用权证吗??
????????回复:若使用权证为同一个人所持有,可以提出变更申请,变更海域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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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旅游业浴场用海海域使用权证续期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或文件?另外,旅游业(浴场)申请沙滩(滩涂)使用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或文件?
????????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国海发[2006]2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续期的,海域使用权人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二)海域使用权证书;(三)资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十六条、《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等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使用海域,应当向海域所在地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海域使用申请书;(二)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材料;(三)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四)申请使用的海域界址图;(五)立项的工程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海域的,还应当提交立项的批准材料。在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泄洪区内申请项目用海,应当在提出海域使用申请前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洪规划同意书;(六)用海面积七百公顷以上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项目以及其他改变海域自然属性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海域生态环境的项目用海应当提交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报告书;其他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项目用海申请,填报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报告表;(七)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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